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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风险评估方案
由评估主体对已确定的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工作方法、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
(2)收集查阅资料
全面收集审阅相关资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审批文件、政策法规及规范文件等。
(3)调查走访、收集意见
调查走访群众,收集意见。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在实施地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注重征求与拟定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的意见,并对各方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客观真实反映广大群众意愿,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
(4)全面评估论证
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在广泛征求和准确掌握民意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风险评估工作组,围绕风险成因、潜在威胁,以及激化矛盾的消极因素、化解风险的积极因素和规避、弱化风险的措施等,进行深入讨论、准确研判和科学论证。
(5)确定风险等级
根据《关于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 号)、《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风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对于中高风险的项目要停止或化解风险后才能实施。 
(6)形成评估报告
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评估主体就评估的事项、风险的分析、评估的结论、应对的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