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东平,男,汉族,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工程“七个一百”人选,三峡大学“151”人才工程学术带头人。1997年开始任教于三峡大学,主要从事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制度研究。1997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和2008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
社会兼职:兼任全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宜昌市法学会副会长,宜昌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宜昌仲裁委仲裁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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